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创智港1.2期微电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孚瑞达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创智港1.2期微电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1.2建设规模:
2.1.2.1分布式光伏发电站:①利用园区6#7#栋建筑的混凝土屋面,本次中标单位结合屋面现有预留支墩,局部增设预制方形支墩配重的方式采用光伏支架及配件安装光伏组件,组件采用通威710wp/块的规格,直流侧装机容量约427.42kwp,最终以落地实施的为准,按实结算;②园区8#9#10#栋建筑为混凝土屋面,屋面设普通汽车停车场,由招标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在该三栋楼屋面安装钢结构车棚;本次中标单位需在钢结构车棚顶部采用BIPV方式(带主次导水槽和排水天沟、雨水管等设施)安装光伏组件,组件采用通威625wp/块的规格,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858.13kwp,最终以落地实施的为准,按实结算;③本次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并网点选址建议在园区西北角12#配电房中(本并网点为建议方案,具体以中标单位实际踏勘确认、专业设计、并经国网供电审查认可的方案为准。);④本工程光伏接入方式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本工程采用低压并网,中标单位应协助招标单位办理高压并网改低压并网的相关手续。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接入报告等材料,相关接入流程手续由中标单位负责与国网供电公司对接完成。
2.1.2.2充电桩工程:本次建设交付的充电桩数量及规格为4台7kw的慢充充电桩。充电桩布置于园区9#楼屋面钢结构光伏车棚内,充电桩及配电箱采用壁挂式安装在钢结构立柱侧边(含铝板美化措施),充电桩配电电缆及桥架结合钢结构车棚的顶盖和立柱的形式,需隐蔽或美化安装。考虑后期增设充电桩时避免新增桥架影响车棚顶部走线美观,本次实施的充电桩的配电箱和桥架尺寸应翻倍设计,后续仅需在桥架内敷设电缆、安装设备即可。本次充电桩的取电电源从园区西北角12#配电房取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交付标准。
2.1.3控制价:人民币3761102.74元,其中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并网验收(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图纸、交付标准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旧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并网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本项目的已完工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如本合同为联合体承接的,则另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并网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d.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具有约束力;
e.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f.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首先应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3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将于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2)平台服务费:由投标人按E交易系统提示操作。平台服务费收款单位: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
注:
1)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9082。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景尚路1号中欧(钟楼)数字经济产业园4楼。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E交易平台网站、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孚瑞达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滨江二路99号 |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景尚路1号4楼 |
联系人:祁女士 | 联系人:杨女士 |
电话:0519-85582503 | 电话: 0519-86801355 |
友情提醒:
1.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网、E交易网。
2.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监督部门:合规管理部/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519-8180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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